研究院实行合作委员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。由衢州市人民政府和复旦大学共同设立研究院合作委员会(以下称委员会),主要负责审议研究院章程、组织架构、发展规划、年度工作计划、重要人事任免和年度经费预算、人员薪资标准以及其他重大决策等事项,协调解决推进中的重大问题。委员会由双方及相关人员组成,设11名成员,其中衢州市5名、复旦大学6名,设双主任,分别由双方推荐。

 合作委员会成员:

衢州市:

郑河江(合作委员会主任)

吕亮(合作委员会副主任)

谢剑锋(合作委员会委员)

林蕙(合作委员会委员)

刘明鹤(合作委员会委员)

复旦大学:

朱同玉(合作委员会主任)

王建新(合作委员会副主任、衢州复旦研究院院长)

周曦(合作委员会委员)

吴骅(合作委员会委员)

郁金泰(合作委员会委员)

李聪(合作委员会委员)